2011-10-17
银行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监督的目标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保护金融秩序的安全,保护存款人和公众利益,维护银行业公平有效竞争,保证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顺利实施。因此,银行监管部门提高对银行进行监督的有效性,必定对银行竞争能力的提高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银监会曾确定在2005-2007年的3年时间内,银行业监管工作的主要目标是:推进有效银行监管能力得到明显提高;推进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取得明显成效:促进银行业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重组和结构调整取得明显进展: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得到明显改善。通过3年的努力,银监会对银行监管的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但也应看到,我国现代意义上的银行监管只有短短几年的时间,银行监管有效性还较低,有效的金融风险监测、评价、预警和防范体系尚未形成,非现场监管和现场监管检查尚未得到有效结合,监管信息没有得到较好利用。因此,在以后的工作中,银行监督部门应该进一步切实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提高监管工作的有效性。规范监管操作,完善信息披露机制。强化监管队伍建设,加强国际合作,提高监管水平,完善全国银行业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
进一步加大商业银行信息化建设与完善
随着我国金融业的改革与发展,我国银行业的信息化建设进展较快,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一些银行逐步完成数据集中与新一代综合业务系统以后,银行业务自动化处理程度与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质量进一步改进。信息化综合应用水平的巨大进步,大大提高了银行业的整体竞争能力和现代化水平。但在许多方面还有待于改进和创新。
首先,银行要切实实现信息化“以业务为中心”向“以客户为中心”的转变。银行信息化要适应竞争环境和客户需要的变化,创造性地运用信息技术对传统业务运作过程进行集成和优化,从而更好地适应客户对金融产品和服务日益增长的需求,全面提高银行竞争能力、金融创新能力和市场反应能力。其次,银行要切实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维护系统安全运行。随着银行信息集中和系统整合,银行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更为突出。银行要加强信息安全组织管理体系建设和管理技术队伍建设。另外,要进一步加强信息技术在银行风险管理中的应用,实现风险管理的现代化。风险管理是银行的生命线,加强信息技术在银行风险管理中的作用,是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实现风险管理现代化的重要途径。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银行的信贷管理体制和内部控制制度
外资银行十分注重信贷风险的防范,在长期的商业化经营中,形成了一整套较为科学、规范的信贷管理体制和内部控制制度,对贷款原则、贷款程序、贷款审批、贷款风险分析、风险评定、风险控制体系等有规范而严格的要求,从而有效地控制了信贷风险。相比之下,国内银行的商业经营体制和信贷管理机制目前尚处在调整和逐步完善之中。
深化金融创新 理性拓展银行业务
商业银行为拓展生存空间、增强综合竞争力并获得持久性的盈利增长,必须加快金融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准确把握客户的需求和市场的脉搏,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通过创新活动不断满足客户和市场需求,在实现客户价值的同时,实现银行效益和价值的最大化。同时,银行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风险防控能力,积极防范新业务发展中的各类风险,职工要加强业务学习,提升业务能力,研究和熟悉各类创新业务的运作。